一名自稱幫派幹部的男子,長期把討債過程拍成影片放上個人社群平台,最後因為向知名麻油雞店家討債滋擾,遭到檢警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這起案件也讓一種新型態的逼債手法浮上檯面:不動手、不開槍,改用網路公審與肉搜施壓,照樣讓被害人心生畏懼。
涉案的羅姓男子現年三十七歲,自稱是四海幫旗下堂口的會長。他經常把討債過程或債務人還錢的畫面錄下來,上傳到臉書、抖音等個人社群帳號,內容多半是與債務人對質,或是公開指稱某人欠錢不還。表面上看起來沒有暴力行為,但不少債務人因為不堪滋擾而報案,也曾驚動轄區警方到場戒備。
新北市永和分局調查發現,一名朱姓男子認為羅姓男子很會討債,便委託他向知名麻油雞店的莊姓少東催討八百萬元債務。羅姓男子今年七月下旬連續三天,夥同多名小弟,分別前往莊姓少東家中經營的麻油雞板橋、永和分店,以及少東住處社區,前後共五次催討債務。
討債過程中,羅姓男子等人在店內指著張貼的宣傳廣告,公開宣稱少東欠下八百萬元不還,還買了店內的熱湯來吃,一邊吃一邊出言批評湯太鹹、對身體不好,又批評店家食材品質。隨後一行人轉往少東住處的社區,宣揚少東住豪宅卻不還錢,引來社區警衛與住戶側目,整個過程同樣被手機錄下並上傳到個人社群平台。
莊姓少東及其母親因為不堪其擾而報案。警方專案小組追查後認為,雖然羅姓男子等人沒有使用暴力,但雙方約定的還款日尚未到期,就已經率眾上門滋擾,足以讓被害人心生畏懼,行為可能已經觸法。
事件時間線
第一個關鍵時間點在今年七月下旬,羅姓男子連續三天帶人前往麻油雞店的兩家分店與少東住處社區,前後共五次催討八百萬元債務,並把過程拍成影片上傳。
第二個關鍵時間點是被害人報案之後,警方專案小組展開連日蒐證,確認討債行為的模式與次數,並向法院聲請拘票與搜索票。
第三個關鍵時間點在上個月,警方發動兩次掃蕩行動,拘提羅姓男子等四人到案,同時查扣手機等相關證物。
第四個關鍵時間點是警詢結束後,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名譽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第五個關鍵時間點是檢方複訊之後,認定羅姓男子有羈押必要而聲押獲准,其餘三人則分別以無保或最高五萬元交保。
警方指出,黑幫討債的手法正在轉型,過去常見的是開槍、擄人、丟蛇等直接暴力恐嚇,現在則逐漸轉為在網路上開副本、煽動網友公審或肉搜,用輿論壓力與精神壓迫來逼債,甚至轉往滋擾債務人的親友,藉此規避法律責任。
這種手法的危險之處在於,單看每一段影片,好像只是講話大聲一點、態度差一點,沒有明顯的暴力畫面,很容易讓人誤以為不構成犯罪。但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店面被一群人上門圍著拍片、住處社區被公開宣揚欠債,日常生活與生意都受到實質干擾,精神壓力不亞於傳統暴力討債。
警方專案小組在蒐證過程中,特別著重在討債的次數、地點與公開散布的行為。連續三天、五次上門,加上影片上傳社群平台後可能引發的圍觀與轉傳,都是判斷是否構成恐嚇與滋擾的重要依據。
全案移送後,檢方複訊認定羅姓男子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三名共犯則獲得交保,金額從無保到五萬元不等,後續仍需配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涉及的罪名不只一項,包括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名譽與個人資料保護法。這也反映出新型態逼債手法的複合性:討債行為本身可能構成恐嚇,公開拍片公審可能涉及名譽損害,而在網路上散布他人個資或煽動肉搜,則可能觸犯個資相關規定。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起案件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提醒。如果遇到有人在網路上公開自己的個資、懸賞肉搜,或是以拍片公審的方式施壓,第一時間應該保存貼文、留言、帳號資訊與相關截圖,必要時錄影存證,再儘速向警方報案。
警方也提醒,債務糾紛應該透過合法管道處理,不論是協商、調解或是訴訟,都有制度可以依循。找上幫派成員以施壓方式討債,不只可能讓債務人受到不當侵害,委託討債的人本身也可能捲入刑責,得不償失。
從社會治安的角度來看,新型態逼債手法的出現,對執法單位也是一項挑戰。傳統暴力討債有明確的現場與傷痕,蒐證相對直接;網路公審式的討債則散落在各個社群平台,需要時間彙整貼文、影片與觀看紀錄,才能拼出完整的行為模式。
這起案件中,警方花了連日時間蒐證,才發動拘提與搜索,顯示面對這類案件,執法單位必須更有耐心地累積證據,而不是只看單一事件就下判斷。
對店家經營者而言,遇到類似滋擾時,除了報案之外,也可以留意保留店內監視器畫面與相關紀錄,作為後續調查的佐證。社區住戶若目擊類似情形,同樣可以提供證詞,協助釐清事實。
目前全案仍在偵辦階段,羅姓男子已經遭到羈押,其餘共犯交保後仍需面對後續司法程序。至於八百萬元債務本身是否真實存在、雙方約定的還款條件為何,仍有待司法調查進一步釐清,外界不宜先入為主下定論。
可以確定的是,不論債務關係如何,都不能用率眾滋擾、公開拍片公審的方式來處理。法治社會處理金錢糾紛的管道一直都在,選擇以施壓代替協商,最後往往是討債者自己先觸法。
後續發展值得關注的重點,包括檢方是否會追加起訴其他共犯、法院對羈押與交保的後續裁定,以及警方是否會進一步清查羅姓男子過去其他類似的討債影片,是否還有其他被害人尚未出面。
對社會大眾來說,這起案件也是一次提醒: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把討債過程拍成影片放上網,不會因為沒有動手就變成合法行為。公開羞辱、煽動圍觀、散布個資,同樣可能觸法。
警方呼籲,任何人若發現自己遭到網路公開個資、懸賞肉搜或恐嚇施壓,都應該立即保存證據並報案,不要因為害怕報復而隱忍,也不要以同樣的方式反擊,以免讓自己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