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少將栗正傑不滿名嘴鍾年晃在政論節目中以「去中國乖得跟龜兒子一樣」、「人渣」等言詞批評他,提告要求鍾年晃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鍾年晃的言論屬於針對公共議題的針砭與價值判斷,判決駁回栗正傑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官司的起因,要回溯到今年7月間。栗正傑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針對丹娜絲颱風來襲時表示,國軍因為漢光演習而「沒辦法救災」,還稱「選在漢光演習前一天颱風來找你,是不是天公伯長眼了,針對你們大罷免來的、針對賴清德本命區台南直奔而去」等語。
鍾年晃聽聞後,隨後在「94要客訴」節目中反擊,稱這是「標準紅色力量心態」,批評栗正傑在台灣享盡健保與退休俸好處卻罵台灣,「去到中國的時候乖得跟龜兒子一樣,什麼都不敢講,真是人渣」,並轉述他人指栗正傑為「不知感恩的東西」等語。
栗正傑認為,鍾年晃的說法是惡意進行人身攻擊,嚴重貶損其名譽與人格尊嚴,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審理過程中,鍾年晃辯稱,國防部在颱風來襲前早已完成一級開設,並預置上萬兵力與機具投入救援,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報告也證實,國軍救災並未受到漢光演習影響。但栗正傑身為退伍將領,又是頻繁發表意見的公眾人物,公開發表不實言論且幸災樂禍,其言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批評並未逾越合理範疇。
法官審酌後認為,栗正傑身為退伍少將及知名軍事評論者,自願進入公共言論市場,對於社會輿論的監督與檢驗,應具有比一般民眾更高的容忍度。
判決並指出,鍾年晃使用的「龜兒子」、「人渣」等用語雖然尖銳且負面,但發言的背景是針對國軍救災、災害應變等公共議題進行針砭與價值判斷,並非無端脫離事實基礎、對人格的全盤否定與單純辱罵。
法官進一步表示,考量言論自由對於促進公領域論辯的貢獻,難認鍾年晃的言論構成侵權,因此駁回栗正傑的請求。本案仍可上訴。
這類因政論節目言論交鋒而衍生的妨害名譽訴訟,近年並不少見。法院在判斷時,多半會審視發言是否針對可受公評的公共事務,以及用語是否逾越合理評論的界線,而非僅以言詞是否難聽作為唯一標準。
本案判決出爐後,栗正傑是否提起上訴,將是後續觀察的重點。這起官司也再次凸顯,在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間,司法實務如何劃線,仍是社會持續關注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