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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漁港無人機空拍遭檢舉 市府立案調查

新竹漁港無人機空拍遭檢舉 市府立案調查 cover

懶人包:5點看懂新竹漁港無人機空拍爭議。

第一點,事件起因是一艘船隻開進新竹南寮漁港期間,現場出現無人機空拍畫面,引發是否違規的質疑。

第二點,新竹市議員前往警局告發,主張相關空拍涉嫌違反民航法規,市府隨後表示已經立案。

第三點,市府指出,南寮地區屬於禁限航區,相關飛行需要事先申請,而市府並未接獲10月25日的申請。

第四點,警方表示將調閱申請紀錄並啟動約談,法律責任歸屬於無人機的所有人或操作人。

第五點,違規情節若經認定,依民航法規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可能廢止操作證或沒入無人機。

這起爭議發生在選舉期間的造勢活動現場,船隻開進漁港的行程本身受到關注,而空拍畫面的合法性隨後成為另一焦點。

提出告發的市議員認為,相關無人機飛行涉及公共安全,應該依法處理。市府方面則表示,接獲多位市民透過1999專線或親赴市府提出檢舉,因此交由權責單位進一步調查。

市府交通單位說明,南寮地區屬於禁限航區,無人機飛航涉及公共安全。在人群聚集處上空,原則上不得飛行;非公告開放區域的飛行,也必須經過申請同意。

這項說明的重點在於,禁限航區的管制並不是事後補辦就能解決,而是事前申請的程序問題。飛行前是否取得同意,是調查中必須釐清的核心事實。

市府產業單位則從漁港管理的角度補充說明。新竹漁港屬於第一類漁港,主管機關為農業部漁業署,執行業務需要飛行無人機時,必須事先申請,經市府洽得漁業署同意後才能飛行。

市府表示,經過調查,市府並未接獲10月25日於新竹漁港飛行無人機的相關申請。這項說法如果屬實,代表當天的飛行在程序上存在明顯缺口。

不過,調查仍在進行階段,市府也強調將依相關事證調查記錄,後續依行政程序辦理。是否構成違規、違規情節輕重,仍有待正式認定。

警方表示,已經收到具名檢舉並立案。由於法律責任歸屬於無人機的所有人或操作人,警方將調閱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的申請紀錄,並依據相關事證啟動約談。

這也意味著,調查對象的認定不會只看畫面中出現的船隻或活動主辦方,而是要回到實際操作無人機的人,以及無人機的所有權人身上。

在罰則方面,市府援引民航法規說明,違規者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得廢止操作證或沒入無人機。罰鍰區間相當寬,實際裁處結果將取決於違規嚴重程度的認定。

市府同時強調,新竹漁港緊鄰空軍基地,未經許可在禁航區操作無人機,不僅威脅飛航安全,也涉及安全層面的考量,因此市府對此類違規將採取嚴正態度。

從制度面來看,這起事件凸顯了無人機管理的兩個層次。一個是空域管制,也就是禁限航區的飛行許可;另一個是場域管理,也就是漁港這類特定場所的使用許可。

兩種許可缺一不可,即使取得其中一種,也不代表可以同時滿足另一種的要求。活動主辦方與操作人員在規劃空拍時,必須同時確認空域與場域的規定。

近年來,無人機空拍在活動紀錄、新聞採訪與觀光宣傳上越來越常見,但法規的熟悉程度並未同步跟上。許多操作者以為只要無人機體積小、飛行高度低,就不需要申請,這是常見的誤解。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起事件也是一次提醒。在禁限航區、機場周邊、軍事設施附近或人群聚集處,飛行前務必先查詢相關系統,確認該地點是否開放、是否需要申請。

對選舉活動與大型活動的主辦方來說,空拍畫面的取得方式也需要納入事前規劃。事後補救的成本,遠高於事前申請的時間成本。

目前市府表示,一旦確認違法事實,將全案移送權責單位依法裁處。調查結果出爐之前,各方說法仍停留在檢舉與行政說明的階段,尚未有正式裁處結論。

後續值得關注的重點,包括申請紀錄的調閱結果、約談後的操作人身分認定,以及市府最終是否認定違規並作出裁處。

這起事件的處理結果,也可能成為未來類似活動的參考案例,讓主辦方與操作人員更清楚禁限航區的界線在哪裡。

從法規教育來看,這起事件也顯示無人機操作者對禁限航區的認識仍有落差。許多人知道無人機需要遵守法規,卻不清楚哪些地點屬於禁限航區,也不知道申請流程應該向哪個單位提出,事前查詢的習慣尚未普及。

未來如果相關單位能夠在活動申請階段就主動提醒空拍規定,或者在禁限航區周邊設置更清楚的資訊標示,類似爭議或許可以減少。法規的落實不只靠事後裁處,也需要事前的宣導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