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一起涉嫌以免費餐會為特定候選人拉票助選的賄選案。荊姓被告在10月16日遭到搜索拘提到案,檢方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最終裁定以15萬元交保,並命被告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檢方指出,荊姓被告涉嫌舉辦餐會,以免費招待的方式為特定候選人拉票助選。專案小組經過縝密蒐證後,在10月16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處及辦公室共兩處執行搜索,同時將被告拘提到案說明。
除了被告本人,專案小組也傳喚曾參與該場餐會的選民,以及餐廳負責人共20人到案說明,以釐清整起案件的來龍去脈,還原餐會當天的實際情形。
本案由檢察官蘇嫻婞、林威霆、林立、張瑋芯、曹維禎、蘇騰昀共同指揮偵辦,檢察官陣容一次派出六人,顯示檢方對本案的重視程度。
參與偵辦的單位包括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台東縣警察局,以及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東縣專勤隊,陣容橫跨調查、警察與移民體系。
檢察官訊問被告後,認定其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的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
檢方同時認為,被告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如果不予羈押,難以進行後續追訴,因此依法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希望將被告收押。
不過法院審理後,並未准許羈押,而是裁定被告以15萬元交保,並命令其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用交保加報到的處分替代羈押。
至於被傳喚到案的20名選民與餐廳負責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均予以請回,暫時未被列為被告。
【事件時間線】
整起案件的發展時序如下:10月16日,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同步搜索被告住處及辦公室兩處,並將被告拘提到案;同日,20名參與餐會的選民與餐廳負責人被傳喚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涉犯投票行賄罪,且有勾串之虞,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被告以15萬元交保,並須定期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其餘20人經訊問後全部請回。接下來,被告必須按時報到,案件則由檢方持續偵辦,是否起訴將是下一個觀察重點。
台東地檢署也藉此機會向民眾呼籲,以免費餐會形式招待選民,同樣屬於賄選行為,民眾切勿貪圖免費餐宴等不法利益而以身試法。
地檢署強調,維護選舉的公平性需要全民共同參與,乾淨的選風不是單靠檢警調就能守住。
若發現任何賄選情事,檢方呼籲民眾勇於出面檢舉,不要因為人情壓力而沉默。
檢方掛保證,檢舉人的身分將絕對保密,經查獲屬實者還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檢舉不用擔心曝光。
檢舉管道有兩種: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即可轉接;也可以利用台東地檢署的反賄選QR Code進行線上檢舉,手機掃一下就能通報。
從查賄實務來看,以餐會招待選民是常見的賄選類型之一。檢方這次特別點名「免費餐會形式」,等於直接回應了民間常見的疑問:去吃一頓免費的飯,算不算賄選?檢方的答案很明確:算。
本案從搜索、拘提、聲押到交保,在短時間內走完強制處分程序,顯示檢方在發動搜索前,證據蒐集已有相當掌握,並非空穴來風。
法院最終選擇交保而非羈押,一方面讓被告重獲自由,另一方面用定期報到維持對被告行蹤的掌握,是兼顧偵辦需求與人身自由的折衷。
對地方選情而言,賄選案件的偵辦本身就是一種警示。檢方大動作搜索拘提,對其他可能有類似行為的人,具有實質的嚇阻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一次傳喚20名證人,規模不小。雖然這些人目前都已請回,但他們的證詞將成為檢方後續偵辦的重要拼圖。
後續發展方面,被告須定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檢方將持續追查金流與共犯結構。全案最終是否起訴、法院如何認定免費餐會與賄選的對價關係,將是接下來的觀察重點。
對一般民眾來說,這起案件也是一堂法治教育:選舉期間任何形式的免費招待,只要與拉票助選連結,都可能觸法,別因一時貪小便宜而留下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