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10月9日宣布制裁國際刑事法院,並揚言癱瘓其運作,時機恰逢南非法學家皮萊剛獲頒諾貝爾和平獎,引發國際社會強烈反彈。
美國國務卿盧比歐指出,華府將禁止與他所謂的「流氓法院」進行交易,並在聲明中表示:「不是國際刑事法院停止威脅,就是我們終結國際刑事法院。」
不過制裁措施附帶了一系列豁免條款,實際影響有所緩和,形同提供6個月的寬限期。
美國國務院表示,這樣的安排是為了讓法院成員國有時間展現「實質進展」,以處理美國關切的問題;寬限期可能依據相關努力的「成功或失敗」進行調整。
皮萊過去曾任職國際刑事法院,也曾擔任盧安達種族滅絕問題國際法庭庭長,之後領導聯合國一個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指控以色列在加薩犯下種族滅絕罪。
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美國宣布制裁前不久,將和平獎頒給了皮萊。
國際刑事法院方面不接受美國的制裁,認為這是對國際法的攻擊,並警告「歷史將會評判這一刻」。
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及英國在聯合聲明中表示「強烈反對」美國的制裁。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說,美國的決定「嚴重打擊了我們共同追求國際刑事正義的努力,而國際刑事法院正是這項努力的重要支柱」。
歐洲聯盟稱這項制裁「令人深感遺憾」,並準備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讓法院能夠繼續執行職責。
歐盟執委會則指出,希望6個月的延後措施代表「雙方仍有對話空間」。
背景方面,此舉進一步升高了美國川普政府長期以來對這個設於荷蘭海牙仲裁機構的施壓行動。
影響分析方面,儘管設有寬限期,制裁仍可能干擾法院的資金流與國際合作;歐美盟友的公開反對,也讓跨大西洋關係再添變數。
後續發展上,未來6個月內,法院成員國是否能展現美國要求的「實質進展」,將決定寬限期屆滿後制裁是否全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