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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14日新制上路,30人以上企業須修正工作規則

婚假14日新制上路,30人以上企業須修正工作規則 cover

婚假從8日增加為14日的新制在今年10月1日正式上路。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提醒,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應配合最新修正的勞動法令修訂內部工作規則,並儘速報請主管機關核備,避免內部規章與新法不一致而觸法受罰。

新制上路後,登記結婚的勞工可申請14日婚假。如果是在新制上路前已經登記結婚,但依法可請的8日婚假還沒有請完、且仍然處於可以請婚假的請求期間,婚假日數自動適用新法規定,從8日延長為14日。至於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且8日婚假已經請完的勞工,因為該結婚事由的假別已經行使完畢,就不適用新規定。

婚假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工資,雇主在給付勞工之後,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補助。相關補助規定與申請流程,已經隨法規修正一併公布在勞保局官網的友善職場婚孕產育兒專區。

勞工處長湯紹堂指出,實務上的勞動檢查經常發現,事業單位忽略了請假規則與全勤獎金的連動修正。依據最新規範,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全勤獎金的扣發必須按請假天數依比例計算,不得因為請1天病假就扣除當月全額的全勤獎金;而且1年內請病假未滿10日者,雇主不得將其作為考績的不利處分。

湯紹堂提醒雇主,不要直接沿用過去的舊制。如果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可能面臨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近年來勞動法令日益多元,工作規則是企業內部的重要管理基石。中央最新修正發布的工作規則參考手冊,核心重點包括全面配合最低工資法進行名詞正名、明確規範天然災害出勤的交通補助補償,以及將勞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等友善高齡條款納入規範。

勞工處呼籲,面對勞動法令持續更新,企業應主動檢視內部工作規則及相關人事制度,並依照中央法令修正即時調整。勞工如果對自身的請假及相關勞動權益有疑問,可以撥打1999專線或洽詢縣府勞工處。

隨著新制正式施行,各事業單位應盡速落實,檢視現行工作規則中的婚假、請假程序及相關人事管理規範。縣府也將持續宣導,與中央共同推動友善職場,落實尊重、平等、和諧的勞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