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艘:花蓮漁港的漁船與筏數量,另有七家定置網業者,其中四家在本港起卸。
約2000噸:花蓮漁港二〇二五年的漁業生產量,漁汛期為每年三至六月與十至十二月。
150支、40支:每日用冰需求,旺季約一百五十支、約十二至十五公噸,淡季約四十支、約三至四公噸。
1億2194萬7782元:儲冰廠及冷凍庫新建工程的總經費,中央補助比率將提高至七成。
624支、3792公噸:新廠二樓儲冰庫最大可儲冰量,以及每年可調節的漁獲量。
花蓮漁港製冰廠停擺兩年,漁民要從宜蘭南方澳運冰,這樣的情形,在二十九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到花蓮漁港視察時,成為現場討論的焦點。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也到場關切,顯示這不只是一項地方工程問題,而是關係到漁民生計與食品安全的議題。
卓榮泰在現場表示,花蓮漁港儲冰廠及冷凍庫新建工程,中央補助比率由現行約五成提高到七成,農業部與漁業署在工程完工前,先以租借或購置方式,讓製冰設備盡快進駐,不能讓漁民繼續跨縣借冰。補助比率的提高與過渡設備的安排,是這次視察中,針對漁民最急迫需求的兩項回應。
卓榮泰當天上午先視察馬太鞍溪堤防工程,再到花蓮漁港聽取簡報。他表示,宋楚瑜日前看到新聞後來電,提醒政府注意花蓮漁港的製冰問題,這也是食品安全與漁民生計的大事。從農產品產地到餐桌很重要,漁獲從漁港到餐桌也一樣,全社會經不起再一次食安事件,因此補助要立即提高,並全面檢討各地漁港的製冰設備是否不足。
這番說法,把製冰問題從單一漁港的設備問題,提升到食品安全與全台漁港檢討的層面。冰塊看似不起眼,卻是漁獲保鮮的第一道防線:漁船出海前要有充足的冰,回港後也要有冷凍設備,任何一個環節缺冰,都可能影響魚貨品質,進而影響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宋楚瑜致詞時表示,他擔任台灣省主席期間跑遍八十多個漁港,治冰設備最重要的概念就是保鮮,也與食品安全相關。他看到報導指出,花蓮製冰廠自日治時期營運至今,花蓮漁港有四百多條漁船,出海用冰竟然要到蘇澳港借,讓他相當驚訝。
宋楚瑜進一步說,如果他還在省政府,這種事情不必麻煩行政院長,地方政府就該處理。這句話的背後,是對問題層級的提醒:製冰設備屬於地方漁港的基本設施,理應在地方層級就獲得解決,不應該拖到需要中央首長親自視察,才開始處理。
對於解決方式,宋楚瑜認為,現階段最急迫的不是蓋大樓,而是在新廠完工前,找到過渡的辦法。他建議農業部或縣政府租賃或購買製冰機,先放在漁港使用,並強調這絕不是難事,是要有人去做。民眾吃魚的健康與漁民生計都要照顧,政府要用行動而不是口號,證明對漁民的重視。
過渡辦法的意義,在於時間差。新廠從規劃到完工需要時間,但漁民每天出海都需要用冰,不可能等到新廠蓋好才解決問題。先以租借或購置的方式讓製冰設備進駐,就是要補上這段空窗期,讓漁民在等待新廠的過程中,仍然有冰可用。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花蓮外海正好臨近黑潮迴流帶,鬼頭刀、曼波魚等迴游性魚種豐富,當地定置網與一支釣漁業發達,保鮮是漁業品質的關鍵。花蓮的漁業條件,本身就具有優勢,但如果保鮮環節跟不上,再好的漁獲條件,也難以轉化為穩定的品質與收益。
陳駿季也指出,農業部從二〇二一年起,投入兩期冷鏈建設,總經費約一百九十多億元,目的是建立全國冷鏈網絡,漁船出海前要有充足的冰,回港後也要有冷凍設備。這些規劃,農業部持續與縣府及漁會討論,對於花蓮漁港這項約一點二億元的計畫全力支持。
花蓮區漁會總幹事林砡漢在簡報中,說明了花蓮漁港的實際規模。漁港有一支釣、延繩釣、鏢旗魚及魚苗採捕等漁船與筏共四百一十六艘,另有七家定置網業者,其中四家在本港起卸。漁汛期為每年三至六月與十至十二月,二〇二五年的漁業生產量約兩千噸。
用冰需求方面,旺季每日約一百五十支冰,約十二至十五公噸,淡季每日約四十支冰,約三至四公噸。旺季與淡季的差距接近四倍,顯示製冰與儲冰設備,必須能夠應付旺季的高峰需求,而不是只以平均值來規劃,否則到了漁汛期,缺冰的問題就會再度浮現。
儲冰廠及冷凍庫新建工程的總經費為一億二千一百九十四萬七千七百八十二元。漁會簡報提到的原規劃,是向漁業署申請補助七成,縣政府補助百分之十五,漁會自籌百分之十五。行政院長在現場宣布的中央補助比率提高到七成,與這項原規劃的數字相互對照,顯示補助結構的調整,仍需後續確認最終的分擔方式。
新廠的設計,為兩層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一樓為冷凍庫,包括十坪五間、十五坪一間,總面積約九百五十一平方公尺,溫度為零下二十五度;二樓為儲冰庫,最大可儲六百二十四支冰塊,每年可調節約三千七百九十二公噸漁獲,穩定漁產供需,提升魚貨品質。
從設計來看,新廠同時處理儲冰與冷凍兩個環節:一樓的冷凍庫負責低溫保存,二樓的儲冰庫負責冰塊的儲備與調節。這樣的配置,是為了讓漁船出海前能夠順利取冰,回港後的漁獲也能夠及時冷凍,形成完整的保鮮鏈,而不是只解決單一環節。
舊製冰廠的歷史,也在這次視察中被提起。花蓮漁港製冰廠設立於日治時期,外牆還可見當年遭美軍戰機機槍掃射的彈孔,見證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軍轟炸花蓮的史實。由於結構設備老舊,加上地震影響,舊廠已經成為危樓,內外牆鋼筋及結構均裸露,無法繼續使用。
舊廠無法使用的原因,還包括司法糾紛。漁會向農業部爭取興建製冰廠,但由於舊製冰廠仍有司法糾紛,農業部因此先補助興建儲冰廠與冷凍庫,而不是直接重建製冰廠。這個安排,顯示新工程是在現實限制下,選擇先解決儲冰與冷凍需求的折衷做法。
新廠基地位於花蓮市美港段的地號,面積約五千六百二十六平方公尺,約一千七百零一坪,土地屬於台灣港務公司,已經獲得同意出租。滑冰道則從旁邊設計,直通漁港與漁船,讓冰塊可以直接輸送,減少搬運過程中的損耗與時間。
從漁民的角度來看,跨縣借冰兩年,意味著每一次出海,都要先解決冰從哪裡來的問題。從宜蘭南方澳運冰,不只增加時間與運輸成本,也讓保鮮的時效性打折扣。對漁民來說,製冰設備能不能就近取得,直接影響出海的安排與漁獲的品質。
從食品安全角度來看,製冰與冷凍設備的不足,不只是漁民的生計問題,更是消費者飲食安全的問題。卓榮泰在現場提到的全社會經不起再一次食安事件,正是把這個議題放在更廣的脈絡來看:從漁港到餐桌的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完整的冷鏈支持。
目前尚不清楚過渡製冰設備何時能夠進駐,也不清楚新廠工程的具體完工時程。這些時間點,將決定漁民還需要跨縣借冰多久,以及補助比率調整後的最終分擔方式。對漁民而言,過渡設備的到來時間,可能比新廠的長期規劃更為急迫。
整體而言,花蓮漁港的製冰問題,包含三個層面:歷史悠久的舊廠因老舊與司法糾紛無法使用,漁民兩年來被迫跨縣借冰,以及新廠與過渡設備如何銜接。這次視察提出的補助提高與先行租借設備,是針對這三個層面的回應,但實際效果,仍需看後續的執行進度。
四百一十六艘漁船與旺季每日一百五十支冰的需求,說明製冰量能不是小規模設備就能應付;一億兩千多萬元的工程經費與七成補助比率,說明中央支持的力道;而每年可調節三千七百九十二公噸漁獲的新廠設計,則是未來穩定供需的基礎。過渡設備能否及時到位,將是短期內最關鍵的檢驗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