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時新聞 · 快速準確全面
快訊

倒車撞倒機車扶起就離開 駕駛挨罰還吊扣駕照

倒車撞倒機車扶起就離開 駕駛挨罰還吊扣駕照 cover

台中一名56歲周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南區高工路倒車時,右後車尾不慎撞到停在路邊的機車。他下車將倒下的機車扶起停好,卻沒有報警就逕自離開,結果不但吃上罰單,還被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35歲劉姓女車主當日上午9點多騎車到附近辦事,約1小時後準備離開時,發現原本掛在右側後照鏡上的安全帽被放到了椅墊上,懷疑機車曾遭人移動。

她仔細查看車身後,發現左側車身及後照鏡均有多處損傷,懷疑愛車曾遭人擦撞,隨即報警處理。

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科元當日上午10點多接獲報案到場,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查出肇事者為周姓男子,隨即通知其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周男倒車時不慎以右後車尾撞上路邊停放的機車,機車應聲倒地。周男下車將機車扶起後,以為把車恢復原狀就沒事,未報警便離開現場。

周男到案後坦承倒車時不慎撞倒機車,表示當下已將機車扶起,以為「沒關係」便離開現場,未料仍觸法。

警方依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相關規定開單告發,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警方表示,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除開單告發外,還會吊扣駕駛執照。

交通法規明確要求,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論情節輕重,都應留在現場並依規定處置,包括報警、標繪現場及協助傷者等,不能自行認定「沒事」就離開。

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只是輕微擦撞、把車扶好就算了事,但只要未依規定處置就離開現場,就可能面臨罰鍰與吊扣駕照處分,得不償失。

警方提醒,倒車時應特別注意車輛後方死角,確認無人車後再緩慢移動;若不慎發生碰撞,務必停車查看並報警,留下聯繫方式,避免小事變大。

許多駕駛人以為把車扶好、現場恢復原狀就沒事,但監視器畫面往往會還原真相,警方呼籲切勿心存僥倖。

對車主而言,若發現愛車有不明損傷,也可先拍照存證再報警,警方可透過監視器追查肇事者,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