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鴻淵四年前持槍闖入前東家康建生技公司,行刑式槍殺造成四人死亡的重大刑案,歷經一審、二審都判處三個死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仍然判處三個死刑。最高法院已定於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開庭進行言詞辯論,被害者家屬也將到庭。
這起命案發生在2022年7月14日。李鴻淵持有三把槍闖入康建生技公司,他先在工寮以手銬控制負責人賴敏男的胞弟與劉姓課長,隨即開槍射殺兩人。
接著李鴻淵騎車前往公司廠區,把廠長等人關進廁所後,尾隨賴敏男的女兒進入辦公室,抵住她的額頭開槍;一旁的張姓女會計也遭到槍擊,兩人當場死亡。
有「牛樟芝之父」之稱的賴敏男聽到槍聲趕來,親眼目睹殺害過程,轉身逃跑時身中兩槍倒地。李鴻淵誤以為賴敏男已經死亡,隨即騎車逃逸,藏匿於台中一名友人的養生會館,隔天遭到警方逮捕。
關於犯案動機,李鴻淵曾在2013年任職於康建生技公司。他自認遭到前雇主與同事欺負,加上當時失業、與妻子感情失和,心情長期不佳,最終持槍犯下這起重大刑案。
一審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一個無期徒刑、三個死刑;槍擊賴敏男重傷部分判刑十三年,持有改造手槍部分分判六年與八年,併科罰金三十五萬元,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法院認定,李鴻淵以「行刑式手法」殺人、手段凶殘,已經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三十五萬元的判決。
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期間,適逢憲法法庭就死刑相關議題作出判決。最高法院在等待期間,先就兩個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各判六年、八年,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一年,槍殺賴敏男部分依殺人未遂判十三年,槍殺賴敏男胞弟部分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確定。
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後,最高法院把三個殺人罪判死刑的部分撤銷發回更審。理由有二:二審判決沒有對李鴻淵進行更生教化可能性的鑑定;而且承審庭認為,被告接連殺害數人、觸犯多個殺人罪,應該依照各次犯行逐一精緻化量刑,但二審並沒有這麼做。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李鴻淵以「行刑式槍決」奪去多條人命,符合憲法法庭死刑判決所指「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的情形,判處死刑罪責相當,今年六月經合議庭一致決議,仍然判處三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定於十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時開庭,進行外界俗稱「生死辯」的言詞辯論,被害者家屬也將出庭陳述意見。這場開庭的結果,將為這起重大刑案寫下最終的法律定調,後續發展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