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小案大辦」引發基層反彈,教師團體要求廢除,另一方面學生的受教權及申訴救濟也不能打折。教育部昨日提出再改革版本,修正教師解聘及成績考核辦法,以兼顧教師及學生權益為核心,讓合理管教在前端直接結案,同時保留學生及家長的陳情救濟管道。
新制明定,教師的行為若明顯屬於依法不予處罰,或符合學校依法訂定的輔導管教規範,學校應直接結案,不必再開會決定是否受理,並在接獲檢舉日起廿日內,以書面說明理由通知檢舉人。
若檢舉人不服結案結果,仍可向主管機關陳情,救濟管道並未被堵死。這項設計試圖在「不濫訴教師」與「保障學生」之間取得平衡。
此外,一般考核案件原本以校內人員調查為原則,此次明文限縮外聘調查,僅在員額編制、偏遠地區或其他特殊情形,校內調查確有困難時才能外聘,避免動輒引入外部調查造成寒蟬效應。
教育部政次張廖萬堅表示,九月邀集教師、家長、校長、兒少權益團體及地方政府研商後提出改革新制。除了簡化案件處理程序,也將研訂教師一般管教措施十六項實施指引,並提供教師法律諮詢等支持措施。
張廖萬堅強調,改革的目標是讓老師敢於合理管教,同時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及救濟權,兩者缺一不可。
國教盟對此次改革表示肯定,主張「該結案就結案、該調查依法調查」,認為新制有助於終結小案大辦的亂象。
校事會議自上路以來爭議不斷。不少第一線教師反映,動輒被告、動輒調查的氛圍,讓教師不敢管教,課堂經營愈發困難;但也有家長與兒少團體擔心,放寬結案標準可能讓不適任教師躲過監督。
此次改革把「合理管教」的認定提前到前端,由學校直接結案,關鍵在於各校訂定的輔導管教規範是否明確、執行是否一致,否則仍可能出現各校標準不一的爭議。
十六項管教措施實施指引的內容,以及教師法律諮詢支持措施如何落地,將是下一階段的觀察重點。
教育部表示,相關辦法修正後會儘速公告實施,後續也會追蹤新制上路後的實際運作情形,適時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