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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條例 AI投資門檻降至25萬

政院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條例 AI投資門檻降至25萬 cover

行政院會今(8)日通過經濟部所提《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例名稱改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後續將函送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是因應人工智慧發展、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以及產業環境變化,要透過制度調整協助中小微企業升級轉型。

依經濟部規劃,這次修法對象從原本的中小企業,進一步擴大關注微型企業與新創企業。政策方向包括研發創新、數位與淨零轉型、供應鏈升級,以及新創培育。經濟部並規劃未來8年投入1,000億元相關資金,推動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依現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小企業是指依法辦理登記,且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200人的事業;其中經常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屬小規模企業,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微型企業。

這次修法與資訊產業最相關的部分,是新增「轉型設備投資抵減」制度,降低中小微企業投入新技術的成本。依草案規劃,符合規定的轉型投資,包括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應用,以及數位、淨零轉型相關投資,可適用投資抵減。

適用支出的門檻也大幅調降。相較《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投資抵減措施,這項制度的門檻由100萬元降低至25萬元,讓規模較小的企業也能投入轉型。

投資範圍並非只限於目前最熱門的AI技術,還涵蓋企業因應數位化與智慧化所需的多種技術投資,包括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5G)、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以及數位管理、節能減碳相關投資。

投資形式也不限於硬體設備採購,包含軟體、技術與技術服務。企業未來投入轉型,不一定要購買大型設備,也可以透過導入數位管理系統、委託技術服務、建置資安防護或導入AI服務等方式,成為其轉型投資的一部分。

對資訊服務業而言,這項修法可能擴大企業數位轉型服務的需求。過去企業資訊投資常被理解為設備建置,但在AI與雲端服務發展下,企業更需要系統整合、軟體服務、資料管理與資安服務等能力。

除了轉型設備投資抵減,修法也調整研發投資抵減制度。經濟部規劃擴大委外研發支出的適用範圍,並將中小微企業當年度研發投資抵減率由15%提高至20%。

這項調整反映企業轉型需求的改變。對大型企業而言,AI、數位技術通常可透過內部研發團隊推動,但多數中小微企業缺乏資訊與研發人力,更依賴外部技術合作。將委外研發納入支持範圍,有助企業透過資訊服務商、研究機構或技術夥伴取得轉型能力,而不必完全依靠自身IT人力。

修法另一項方向是推動「以大帶小」模式,鼓勵大型企業帶領中小微企業接軌高科技供應鏈與數位平臺。隨著供應鏈數位化要求提高,中小企業面臨的挑戰已不只是內部管理效率,而是需要與上下游企業進行資料交換,例如產品資訊、生產狀態、供應鏈管理,以及永續相關資料。企業數位轉型也因此從單一企業導入系統,走向供應鏈間的資料連結能力。

修法並新增第8條資料取得的相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得請求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提供必要資料。這項規定並不是讓企業向政府取得資料,而是讓政府在推動中小微企業政策時,能建立更完整的資料基礎。若政府能整合企業相關資料,未來可更精準掌握不同產業的轉型需求,協助企業找到合適的升級方案。

這次《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仍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相關租稅優惠與政策措施才會正式施行。後續立法院審議的進度,將決定這套轉型支持制度何時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