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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女員工外遇上司 分手後纏擾正宮判賠65萬

飯店女員工外遇上司 分手後纏擾正宮判賠65萬 cover

新北市一家飯店的經理阿豪(化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發生外遇,兩人互傳露骨訊息,正宮發現後提告。案件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小萱侵害配偶權,並在分手後密集騷擾正宮,判她應賠償六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正宮主張,丈夫在二〇二五年二月到四月間,和飯店女同事小萱發生外遇。兩人互傳的訊息內容相當露骨,提到「專屬禮遇可以讓你多脫一件內褲」、「不自覺想夾緊了啦」、「預約晨喚服務」等字句,並多次發生性行為。

東窗事發後,阿豪決定和小萱保持距離、斷絕往來。但小萱不甘被分手,反而傳訊嗆聲「想要結束這一切,無法!你得付出代價」,不但要求阿豪繼續交往,還不斷傳訊騷擾正宮。

小萱的騷擾行為花樣百出。她申請了多個臉書和 IG 帳號,不斷向正宮傳送交友邀請,訊息寫著「相信妳知道我是誰」、「舍監早安!二十四小時把另一半在身邊,禁用手機,隨時檢查手機,這樣綁得住他的心嗎」等挑釁字句。

不僅如此,她還在正宮的臉書和阿豪的專訪文章下方留言,提到「三〇一(飯店房號)的風景被樹擋到了」等暗示性字句,更把正宮和阿豪拉進一個 IG 群組,群組名稱就是正宮的自我介紹,工作飯店的迎賓卡則被設成封面。

最讓正宮害怕的是去年六月五日下午發生的那一幕。小萱夥同一名朱姓男同事出現在正宮住的社區,在樓梯間探頭查看,徘徊長達三十分鐘,還把一個咖啡杯放在門外的鞋櫃上,杯套上寫著「Baby你好可憐 wait for you」。正宮當晚嚇得不敢回家,躲到旅館暫住。

小萱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解。她說自己主動聯絡阿豪妻子,只是想快速結束這起外遇,卻被對方惡意曲解。至於出現在社區,是因為朱男和阿豪相約喝咖啡,她只是跟著去,阿豪沒應門才把咖啡杯放在門口,否認有侵害居住安寧的意圖。

但法官沒有採信她的說法。法院認定,小萱侵害配偶權屬實,應支付身心科治療費用九萬五千一百五十元,再加上精神撫慰金五十萬元;至於密集傳訊騷擾和在住家放置挑釁咖啡杯的行為,各加判三萬元,總計六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元。

這起案件從外遇發展到纏擾,過程相當戲劇化。原本是職場婚外情,在分手後演變成對正宮的長期騷擾,最後連累小萱付出六十多萬元的代價。

法官在判決中強調,小萱在分手後的一連串行為,包括創建假帳號騷擾、留言挑釁、現身社區徘徊,都已經明顯侵害正宮的自由權、隱私權與居住安寧。

這也提醒了類似處境的人,外遇被發現後,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刻斷乾淨,而不是糾纏不清。纏擾不只無法挽回感情,還可能讓自己背上沉重的賠償責任。

目前判決還不是定案,小萱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案件還有後續發展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