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越南籍黎姓男子去年10月持BB彈手槍,在苗栗縣竹南鎮一家便利商店開槍行搶,得手2罐飲料後逃逸,隔日遇到警方圍捕時又持刀拒捕,割傷一名員警的頸部。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攜帶兇器強盜罪與殺人未遂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判決指出,黎男原本在基隆一所大學就讀,也是生存遊戲的愛好者。去年他升上大四時,因為沒有辦妥註冊手續遭到退學。去年10月1日晚間,他搭乘火車抵達竹南車站,再徒步前往距離車站約6公里的一家超商。
進入店內後,黎男亮出BB彈手槍,威脅店員打開保險箱。店員趁隙逃出店外,黎男朝著店員背後連開2槍,造成店員頭部擦挫傷。由於打不開收銀機,黎男最後只拿走冰箱裡的2罐奶茶飲料,隨即逃離現場。
竹南警分局獲報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警方在去年10月2日掌握黎男藏身在新竹市香山區的風火輪公園,前往圍捕時,黎男拿出摺疊刀拒捕,一名員警閃避不及,右頸部被割傷,差一點就傷及頸動脈。
受傷員警送醫治療後幸無大礙,黎男則趁亂再度逃逸。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終於在10月4日晚間6點多,於新竹市香山區將黎男拘提到案,依法移送偵辦。
從10月1日晚間犯案,到10月4日晚間落網,整起事件在4天內告一段落。但過程中一名店員、一名員警先後掛彩,也讓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執勤風險再度受到關注。
法院審理時考量,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已有數年,犯案當下正受到被害妄想與幻聽等症狀影響,才會做出強盜行為。法官就攜帶兇器強盜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持刀拒捕傷警部分依殺人未遂罪判處4年,合併應執行6年6個月。
除了刑期,法院也裁定黎男在刑期執行完畢或獲得赦免後,須接受6個月的監護處分;監護期滿之後,將依法驅逐出境。
思覺失調症患者的刑事案件,法院在量刑時通常會審酌行為人犯案當下的精神狀態。本案中,法官認定黎男的病情確實影響了他的判斷與行為,成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這起案件也凸顯外籍學生在台生活適應與心理健康支持的重要性。黎男退學後獨自在外遊蕩,最終走上犯罪一途,後續如何強化校園與社區的支持網絡,值得相關單位省思。
全案仍可上訴。黎男服刑期滿後的監護與驅逐出境程序,將由相關單位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