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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賓利姐」助詐團黑吃黑 二審辯結求輕判

前警員「賓利姐」助詐團黑吃黑 二審辯結求輕判 cover

前台北市警中山分局警員邱薏瑄涉嫌協助詐騙集團「黑吃黑」侵吞贓款案,高等法院二審今天辯論終結。邱女強調自己沒有索賄,僅坦承因為與男友的「情感交流」而幫忙偷查民眾個資,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全案將於12月15日宣判。

一審新北地院認定,邱女犯違背職務要求賄賂、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判處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1年徒刑、得易科部分應執行1年。

一審判決指出,邱女任職中山分局期間,具有協助偵查犯罪等職權,卻自行或應他人要求,以個人帳號登入M-Police系統,違法查詢多名民眾的年籍、前科及車籍等資料,部分查詢結果還透過微信傳送給他人。

2023年7月,詐騙成員郭宣良為了侵吞詐團上游1000萬元款項,透過邱女的男友郭之凡牽線,約邱女到台北市一間茶館碰面,希望由她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向上游謊稱款項已遭警方查扣,並開出30萬元報酬。

邱女表示可以製作,但要求1000萬元以「7比3」的比例分配,由她與郭之凡拿走700萬元、郭宣良分得300萬元,最終因郭宣良認為索價過高而沒有談成。

另一起案子裡,郭之凡所屬詐團的上游「山河」企圖「黑吃黑」300萬元,也透過郭之凡找上邱女。她製作了假的搜索扣押筆錄,填載查扣300萬元等不實內容,加蓋中山分局戳章後拍照傳出,再由郭之凡轉交「山河」。

新北地院認定,邱女明知沒有實際執行搜索扣押勤務,不得任意製作不實筆錄,仍要求以700萬元作為製作假扣押筆錄的報酬,郭之凡、郭宣良則共同向公務員行求賄賂,3人犯行事證明確。郭之凡判應執行2年4月、郭宣良判刑1年6月。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她在庭上強調自己並未索賄,僅坦承因與男友「情感交流」而幫忙偷查個資,請求從輕量刑;辯論終結後,審判長諭知12月15日宣判。

邱女過去因為開賓利上班,被稱為「賓利姐」。案發後她遭到記2大過免職,她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考量相關刑事案件尚未確定,今年4月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待刑事判決確定後再行審理。

這起案件凸顯警用個資系統的內控問題。員警以個人帳號違法查詢民眾資料並外流,不僅侵害民眾隱私,也讓詐騙集團得以利用警方身分掩護犯罪;偽造搜索扣押筆錄並加蓋分局戳章的情節,更讓外界質疑基層單位的文書管控,嚴重打擊警界形象。

後續發展方面,12月15日的高院宣判將決定邱女的刑度是否調整;刑事判決確定後,停止中的行政訴訟也會重啟,免職處分的合法性將再受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