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點看懂:第一,台灣不少民眾生前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但臨終時卻因家屬反對而無法完成捐贈,臨床上這類個案非常多。第二,衛福部統計,去年器官捐贈人數只有三百一十八人,創下近年低點,今年截至九月底約二百三十四人,與去年同期大致持平。第三,截至十月底,全國還有一萬一千多人在等待器官移植,其中腎臟需求最大,超過八千八百人。第四,衛福部正研議鬆綁法規與行政流程,強化病人意願至上的原則,讓病人在神智清楚時以書面簽名表達的意願更具約束力。第五,司法相驗程序也可能錯失捐贈時機,衛福部將與相關單位研議調整,希望在兼顧司法調查與醫療倫理的前提下減少程序障礙。
一名年輕人在生前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後來因為車禍被送到急診,經過搶救仍宣告不治。醫師依照程序通知家屬,準備進行器官捐贈手術,沒想到家屬當場痛哭,捨不得讓親人再受一次苦,即使當事人早已明確表達捐贈意願,最後仍只能作罷。這樣的場景,在臨床第一線並不罕見。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器官勸募暨移植中心主任江仰仁指出,這類個案真的非常多。當事人雖然簽署了同意書,家屬卻在最後關頭反悔,替家人做了不同的決定。即使這樣的結果違反了捐贈者生前的意願,醫療團隊在實務上仍然很難強制執行。
江仰仁進一步說明,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精神,捐贈者生前已經明確表達意願,家屬原則上不得違反。但法律規定與臨床現實之間存在落差,尤其器官摘取手術在程序上需要家人簽署相關文件,一旦家屬不願意配合,整個流程就會卡住。
更微妙的是,家屬不一定要明確說出反對。江仰仁指出,只要家屬不願意簽署相關文件,捐贈程序就會終止;即使家屬口頭上答應,卻遲遲不到醫院辦理相關程序,也可能因此錯失捐贈的時機。這不是單靠修法或強調法律效力就能輕易解決的問題。
心臟移植名醫、振興醫院院長魏崢也表示,近年器官捐贈風氣低迷。衛福部統計,去年器官移植超過三百件,但其中大半是眼角膜等組織,真正的心臟、肺臟等器官移植恐怕不到百例。除了司法判定上的困難,傳統上希望死者保持完整的觀念,也讓許多想要遺愛人間的捐贈者留下遺憾。
從整體供需來看,問題更加嚴峻。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的統計顯示,截至十月底,全國有一萬一千多人在等待器官移植,腎臟需求最大,超過八千八百人,其次是眼角膜、肝臟、心臟與肺臟。因為器官來源有限,供需長期失衡,不少患者在等待過程中病情惡化,來不及接受移植。
面對這樣的困境,衛福部次長莊人祥在公開活動中表示,去年器捐人數創下近年低點,只有三百一十八人,今年截至九月底約二百三十四人,與去年同期大致持平。為了減少器捐障礙,讓更多生命獲得延續,衛福部正在研議鬆綁相關法規與行政流程,希望有效解決本人願意捐、家屬卻不願放手的困境。
研議的方向首先是強化病人意願至上的原則,避免醫師在執行當事人預立的醫療決定時,遭到家屬阻撓。其次是簡化相關行政流程,讓病人在神智清楚的狀況下,透過書面簽名表達的意願,能夠成為重要的依據並產生約束力。莊人祥也呼籲,已經簽署同意書的民眾,應該及早與家人充分溝通,避免到了生命最後一刻,無法發揮大愛而留下遺憾。
除了家屬反對之外,司法程序也是另一項器捐困境。莊人祥指出,如果死者是因為意外事故死亡,涉及死因認定與司法相驗,必須經過檢察官相關程序,才能到醫院摘取器官,因而可能錯失寶貴的捐贈時間。為此,衛福部著手檢討相關制度,將與醫事司及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研議,適度調整法規及行政流程。
調整的目標,是在兼顧司法調查、捐贈者權益與醫療倫理的前提下,減少不必要的程序障礙。這並不是要跳過司法程序,而是希望讓司法調查與器官捐贈程序之間的銜接更順暢,避免因為程序延誤而讓原本可以救人的器官失去移植機會。
江仰仁也強調,與其責怪家屬在最後關頭喊停,不如讓更多民眾在親人生命終點來臨之前,充分理解並認同器官捐贈的意義。只有當家人真正理解捐贈是延續生命、幫助他人的善行,並且尊重當事人自主意願,才有機會實現捐贈者的最後心願。
這番話點出了一個關鍵:器捐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氛圍的問題。即使法規把病人意願的約束力寫得再清楚,如果家屬在情感上無法接受,臨床現場仍然會陷入兩難。醫師一方面要尊重捐贈者的意願,另一方面也要面對悲痛家屬的情緒,這中間的拉扯,往往不是一紙法規就能化解。
因此,衛福部除了研議法規鬆綁,也持續檢討病人自主相關制度,例如評估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納入健保給付,讓民眾在生前有更多機會透過專業諮商,與家人討論自己的醫療決定。莊人祥表示,相關調整方案將進一步討論。
人事方面,器捐病主中心新任執行長樊修龍具有器官移植專業背景,衛福部期待他在了解實務問題後,能夠研議改善方向。這也顯示,衛福部希望從制度與執行兩個層面同時著手,而不是只停留在宣示層次。
從民眾的角度來看,這波研議帶來幾個值得注意的訊息。第一,簽署器捐同意書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生前就與家人好好談一次,讓家人知道自己的決定與理由。第二,書面簽名的程序未來可能變得更重要,民眾在簽署時應該確認自己的意願表達清楚完整。第三,如果家人對器捐仍有疑慮,及早透過諮商或醫療團隊的說明來化解,比到了急診室才爭執要好得多。
對等待移植的患者與家屬而言,每一次器捐人數的下滑,都意味著等待時間可能更長。腎臟、肝臟、心臟與肺臟的等待名單加總超過一萬人,背後是無數個家庭在與時間賽跑。任何能夠讓捐贈流程更順暢的調整,對他們來說都具有實質意義。
不過,法規鬆綁的具體內容目前仍在研議階段,尚未公布完整的修正方案。未來病人意願的約束力會如何落實、書面簽名的效力範圍會如何界定、司法相驗程序會如何調整,都還需要進一步的討論與配套。這些細節將決定這波研議能否真正解決臨床現場的僵局。
值得持續觀察的是,衛福部在推動鬆綁的同時,如何兼顧家屬的情感與醫療團隊的執行壓力。如果新制度只強調病人意願,卻沒有給醫療團隊更明確的程序指引,臨床現場的兩難可能依然存在。反過來說,如果制度能夠讓家屬在生前就參與討論,理解捐贈者的心意,那麼臨終時的衝突自然會減少。
器官捐贈的核心,始終是對生命的尊重。捐贈者的意願值得被認真對待,家屬的悲痛也值得被理解,等待移植的患者更值得擁有一個更公平、更有效率的制度。未來法規與流程的調整,能否在這三者之間找到平衡,將是這波研議成敗的關鍵。